一、設備用途
軌道式電動架車機用于鐵道車輛制造企業(yè)和修理單位對軌道機車、車輛、動車組等軌行車輛的車體、轉向架及其它部件進行維修和更換作業(yè)進行車體總成或整車舉升操作。
軌道式電動架車機不受車型的限制,可以對各種型號的車輛進行舉升,很大的提高混合車輛的檢修能力。適用于鐵路機車、地鐵車輛、動車組、敞棚貨車、平板貨車、大型養(yǎng)路機械、各種特種車、普通客車、空調客車、機保車和其它車輛。
二、設備功能
1)每組架車機由四臺架車機組成。工作時,四臺架車機同時工作,可架起地鐵車輛、動車組整車或其車體總成。任意兩組、三組架車機可以通過PLC通訊電纜將總控臺連接,實現(xiàn)聯(lián)機控制。
2)每套架車機設有一臺電氣控制柜,電氣控制應具有分控和總控轉換功能、手動和自動控制功能。可控制4臺架車機的升、降和停止。分控時,每臺架車機可單獨控制升、降和停。自動控制狀態(tài)下,由CPU控制同步,能實現(xiàn)高度予置、零點校正、自動測高、高度顯示、平衡控制等功能。
3)兩級控制臺均設緊急停車和聲光報警器,任一臺單機的急停按鈕被按下時,所有協(xié)同工作的架車機全部同時停機。
4)通過備用通訊電纜可以將任意兩組架車機總控臺連接,可在其中任意一個總控臺上實現(xiàn)這兩組架車機中的四臺、六臺、八臺架車機同步架車作業(yè),在六臺、八臺聯(lián)機作業(yè)時同樣具有超差自動調整、超限自動停機報警功能。
5)PLC系統(tǒng)具有高度預設功能,當輸入需要架升的高度,系統(tǒng)自動同步架車,到達預設的高度后能自動停機,實現(xiàn)智能化操作。
6)電氣系統(tǒng)設有互鎖、警示、報警、漏電保護和接地系統(tǒng),電氣保護等級不低于IP54,所有電氣接點均具有保護裝置。電機具有過載、過流、欠壓、超壓、缺相等保護功能,電機絕緣等級不低于F級。各個電機間具有安全互鎖功能。
7)架車機工作時,有完善的同步控制和安全保護措施。同組架車機在升、降和停的過程中,同步精度不超過5mm,在任何位置停止工作時,均有自鎖功能。
8)設有托頭與車體脫離保護系統(tǒng)(“懸空"開關),當托頭與車體脫離1~2mm時保護停機。
9)設有托頭自動預升系統(tǒng)。使用自動預升系統(tǒng)時,當托頭上升接觸車體時自動停止,防止過接觸或虛接觸造成機車車體變形、傾斜或滑移。
10)設有安全保護螺母,在主螺母失效時可以承接全部載荷。設有螺母磨耗檢測報警裝置,當絲杠、螺母磨損或超載變形超過2mm時裝置啟動報警,實現(xiàn)雙重安全保護功能。
11)托頭上表面為防滑表面,在表面上加裝有高壓橡膠防滑板,橡膠板厚度不小于10~15mm。架車機時,托頭和車體托架未閉鎖狀態(tài)時設有警示信號裝置。
12)設有架車機垂直度指針裝置,防止架車機底座四角地面不平整、放置不垂直或負載后出現(xiàn)不垂直超過限度,造成機車車體變形、傾斜或滑移。
13)架車機軌道輪式移動方式,定位比較迅速、準確。但相對于其他移動方式(如液壓搬運車輪式)顯得不夠靈活和便利。
1)架車地面要求與軌道頂面平行且在同一平面,地面水平度不超過3毫米,架車地面不允許存在中間凸起現(xiàn)象,地溝兩側鋪設鋼板的地面不允許存在鋼板下空殼現(xiàn)象。
2)架車地面基礎承載能力不小于25t/㎡。
適用機車車輛的主要技術參數(shù) | |
車體長度 | 12-36m |
車體寬度 | 2-3.3m |
車輛高度 | 3.5-4.5m |
托舉點中心距 | 8-22m |
托舉點位數(shù) | 4處 |
托舉點距軌面高度(整備狀態(tài)) | 650-850mm |
舉升整備重量 | 六個等級,分別為不大于60t、80t、100t、120t、140t、160t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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